3月15日,《新消法》推出“7天無理由退換貨”新規:網上購物的消費者除定制、鮮活易腐、拆封的音像數碼商品以及交付的報紙、期刊外,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
據監測,“7天無理由退貨”新規出臺至今已整整一個月,淘寶、天貓、京東、蘇寧易購、亞馬遜中國、當當網、1號店、唯品會、易迅網等各主流電商實施情況各有差異。
相關數據
據《2013年度中國電子商務用戶體驗與投訴監測報告》顯示,中國電子商務投訴與維權公共服務平臺監測,2013年通過在線遞交、電話、郵件、即時通訊等多種形式,共接到全國各地用戶的電子商務投訴近97350起,同比增長4.0%。
此外該報告顯示,根據對淘寶、天貓、京東、蘇寧易購、亞馬遜中國、當當網、唯品會、1號店、銀泰網、聚美優品、易迅網、凡客誠品等主流電商的監測,僅網絡購物領域,涉及退貨退款問題的投訴占比達31.36%,占據網絡購物領域投訴問題首位。
三、電商盤點
以下為國內各主流電商“7天無理由退貨”執行一個月來的盤點:
淘寶:“7天無理由退貨”適用范圍除《新消法》規定的四類商品外,還默認不支持服務性質的商品和個人閑置類商品。
天貓:消費者在簽收貨物后7日內,在不影響二次銷售的前提下,除了《新消法》規定的四類商品、39種小門類商品、定制類商品及天貓預售模式的商品,均可申請無理由退換貨。其中,非包郵商品,賣家承擔來回郵費;包郵商品,買家承擔退貨郵費。
京東:對新規適用范圍界定較為細致。《新消法》規定的四類商品;鉆石、黃金、手表、珠寶首飾及個人配飾類商品;食品、保健品、個人護理用品、貼身用品、化妝品、虛擬商品;已拆開包裝,無法保證退回商品完好的;奢侈品類商品均不支持無理由退貨。如是私人原因退貨,則要向買家征收運費。
蘇寧易購:除了售價高于500元的鐘表;奢侈品、黃金、內衣、合約機、化妝品;虛擬商品、代金券、團購本地生活類商品,均可提供為期15天的無理由退貨服務。
易迅網:客戶在簽收之日起,只要承擔退貨運費,均可在7天之內享受無理由退貨服務。
1號店:對《新消法》規定的四類商品、食品類商品、貴重類商品均不提供“7天無理由退貨”服務。
亞馬遜中國:根據商品品類不同,提供7天或30天無理由退貨服務。其中,圖書、影音、音樂可30天無理由退貨,而軟件和游戲,則僅提供7天無理由退貨。正價高于500元的鐘表類商品、售價高于300元的珠寶首飾類商品、任何非亞馬遜出售的商品及奢侈品、黃金、內衣、合約機、化妝品均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
當當網:《新消法》規定的四類商品、食品、保健品、個人護理用品、貼身用品、化妝品、虛擬商品均被排除在“7天無理由退貨”適用條件之外。
唯品會:《新消法》規定的四類商品;貼身用品、化妝品(經權威部門檢測商品存在內在質量問題者除外);食品、個人護理相關商品;瑞士軍刀、zippo打火機、鉆石、18K金、白銀、黃金珠寶(除非質量問題)都不計入“7天無理由退貨”范圍。
四、分析師觀點
對此,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惠誠律師事務所趙占領律師認為:
——“7天無理由退貨”不夠完善,仍存爭議!
不容否認,對于消費者而言,“7天無理由退貨”可以避免在非現場購物情況下,因信息不對稱或者沖動消費而無法補救,更有助于保護消費者權益。對于商家而言,該制度大大提升了消費信心,有助于推動網絡購物的長遠發展。
但是,該制度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執行中可能會存在一些爭議,甚至大打折扣:
1、“不宜退貨”缺少判斷的標準。“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不適用于四類商品,并有兜底條款,即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但是,“不宜退貨”缺少判斷的標準,甚至誰有權判斷都沒有明確。實踐中,電商網站可能沒有明確判斷標準,或者自己制定標準,兩種情況下,消費者與電商網站之間都非常容易產生爭議。
2、意外損壞責任難定。立法針對的是消費者的原因導致商品不完好時,不支持無理由退貨,但是物流環節造成的損壞與消費者無關,難以因此不支持消費者退貨。但是到底是物流、賣家還是消費者的原因導致商品不完好難以判斷,也容易引發爭議。
3、惡意退貨增加經營成本。“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易被個別惡意消費者或競爭對手利用。該制度為了制約消費者,規定了退貨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但是這種限制規定對于惡意消費者,特別是競爭對手支持的消費者而言,幾乎沒有太大作用。《辦法》實施后很有可能會出現惡意退貨行為,增加經營成本,甚至影響特定商品的正常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