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賴丹丹介紹,其本以為按照京東CMO藍燁的承諾,可以向京東轉讓自己團隊的20%股份,從而得到滿意的回報,沒有料到的是,京東聲明稱:“經研究決定不行使股東優先購買權”。不僅如此,反而以20元的價格轉讓上尚國際80%的股份。
由此來看,這個事件背后,是京東與賴丹丹原公司簽訂的并購協議同樣漏掉的契約環節。在上海上尚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成立時,公司章程議定:京東全資子公司上海晟達元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晟達元)出資800萬,占股80%,賴丹丹及團隊出資200萬占股20%。京東全資子公司上海晟達元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占有“迷你挑”80%股份,法人代表也是劉強東。
據賴丹丹介紹,張守川后來向其提供的一份劉強東講話會議紀要中顯示:“迷你挑”重建 (注冊)3年后,京東可強行回購。估值方案有兩種,一是按USGAAP的財務統計標準,毛利率達到20%,總流水×0.7的價格回購;二是按照凈利潤×11倍。京東有權選擇其中任意方式。
賴丹丹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這個回購約定,對我們也極為不利。”
此內容同樣未得到京東的證實。
真假虧損
京東公關部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稱,上尚國際為京東控股的子公司,由賴丹丹領導的經營團隊負責經營并持有20%股權,京東僅是持有上尚公司80%股權的股東,不參與經營。
京東在上述聲明中強調,“迷你挑”為京東集團下全資子公司所擁有的經營性品牌和平臺并非法律實體企業。對于上尚公司個別管理人員意圖混淆視聽的做法,京東將繼續以法律為依據,并已經委托外部律師全權處理相關未盡事宜。
但據賴丹丹介紹,“上尚國際是京東控股的子公司,但實際上為迷你挑的運營實體,這個運營實體法人代表為劉強東,但是實際日常管理是我在全權掌握。”
京東聲明還顯示,自上尚國際成立起,京東除按照章程規定足額繳納注冊資本金外,一直為該公司的發展提供持續不斷的資金和流量支持,但上尚國際一直經營不佳。今年初,綜合考慮上尚公司的業務模式和經營現狀等因素,京東決定進行業務整合和資源優化配置。
上述京東聲明指出,另鑒于上尚公司持續虧損的狀態不具有發展意義,京東決定向第三方轉讓上尚公司80%的股份,目前,賴丹丹的代理律師已代表其致函京東,要求行使優先購買權且一再催促進行股權交割,京東已經就80%股權轉讓事宜與賴丹丹的代理律師進行溝通接洽。
但是,賴丹丹則表示,自2012年5月29日,京東召開“迷你挑”上線新聞發布會到2012年底,“迷你挑”用了半年的時間,實現了近6000萬元的交易額。2013全年 “迷你挑”最終實現了約3.5億元的交易額,同比增長率超過500%,子公司凈利潤超過1500萬元。
俞宙提供的一份民事起訴書顯示,上尚國際自成立以來,一直業績良好,招募日韓品牌店鋪共1121家,在線SKU數297859個,截至2014年3月交易流水達4.39億元,主營業務收入4281.56萬元,凈利潤2229.71萬元。是整個“京東商城”體系內具有良好收益的控股子公司,為“京東商城”創造了良好的效益。
但上述賴丹丹和俞宙提供的經營數據,同樣未能得到京東的證實。
“迷你挑”簽約商家、福建莆田商家朱先生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迷你挑”被收歸總部后,基本上對其沒什么影響,其業務關系按照以往來做。“我感覺都差不多,原來我們審核,需要在上海迷你挑這邊,但現在都京東總部審核,總體感覺沒什么影響。慢慢的,我們覺得平臺越來越好了。”
京東官方聲明稱,根據外部律師信息,上尚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已經起訴京東全資子公司上海晟達元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鑒于該案件已經進入訴訟階段,京東不便就未經司法審查和認定的任何細節性問題進行回答,京東認為一切以法院審查認定的事實為準。
事件回放
2011年6月 “迷你挑”項目正式啟動。
2012年1月 “迷你挑”被京東商城正式收購。
2012年年中 京東“迷你挑”正式上線。
2014年3月10日,賴丹丹收到了律師函,京東商城以20元的價格轉讓控股子公司——上海上尚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京東旗下日韓品牌垂直網站迷你挑的運營主體)80%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