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選一”風波在發酵,這次的主角是唯品會。昨日,網上曝光了一張關于唯品會要求供應商簽訂“獨家銷售協議”的文件,逼迫供應商只能與唯品會合作。昨日,新快報記者致電唯品會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只回應:“對此事我們不作任何評論。”
記者從多家唯品會供應商處了解到,上述“二選一”的協議只有部分供應商收到,并表示這種做法“沒有必要”,因為可以一邊簽約,一邊繼續在其他平臺銷售,只要“不承認是我們自己供貨的就可以”。
違約供應商要交違約金
記者通過一位常年給唯品會供應箱包的供應商處獲得了這份“獨家銷售協議”,文件顯示,唯品會要求在約定好的促銷時間內,不得向包括:1號店名品特賣專欄、當當奧特萊斯、當當尾品匯、凡客特賣匯、聚美優品、俏物俏語、聚尚網、走秀網、佳品網、高街網、魅力惠、天品網和銀泰網限時搶購等電商供貨。協議中并未限制品牌商通過天貓商城銷售。
協議規定,如果供應商在和唯品會獨家銷售期間,在上述第三方網站有類似的銷售行為,唯品會將立即通知供應商,供應商應積極解決并給予反饋,但供應商的處理行為不能抵銷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協議顯示,唯品會有權要求違約供應商支付相當于當期采購總金額的30%作為違約金。唯品會可從應付貨款中直接扣除。
由于該份協議是《商品銷售合同》的補充協議,所以協議中并未詳細規定供應商的銷售行為,而是代稱“類似行為”。
而根據唯品會“排擠”的電商公司來看,該協議主要限制以折扣和庫存為主要模式的“特賣”銷售行為。
供應商稱此做法“沒有必要”
昨日,記者輾轉聯系上多位供應商,了解到,僅是部分供應商收到了上述“獨立銷售協議”。上述唯品會箱包供應商告訴記者:“不簽約就只能退出唯品會?!?/P>
該供應商表示已經和唯品會簽約:“其實唯品會沒必要這樣做,供應商可以一邊和唯品會簽約,一邊繼續在其他平臺銷售,到時候不承認是我們自己供貨的就可以了,唯品會也不能證實?!?/P>
記者就此事向唯品會求證時,相關負責人表示“不予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