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是泉州鞋服、食品等產業的新營銷通道。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牽頭研究電商納稅征管的政策方案,年內或將對電商企業開征5%稅收。事實上,從去年開始,國家稅務總局已成立相關課題小組,專門啟動了電商征稅課題研究。市場預測,一旦電商全面征稅,粗略計算每年將有上百億元稅款上繳。
電商納稅開始研討
目前我國多家電商企業逐步在華北、華東、西南、華南等區域推行電子發票,并有望于2015年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建立與電子工商登記配套的電子商務稅收征管體系。2013年,我國網絡購物用戶規模達到3億人,同比增長了24.7%;我國電子商務交易額突破10萬億元,同比增長26.8%。
據悉,中國已超過美國,成為全球最大的網絡交易市場。目前已開展電子發票及電子會計檔案的綜合試點,開具對公可報銷的電子發票,并成功地以電子化方式報銷入賬。京東已經開出約2000萬張電子發票,小米、易迅、東方購物、一號店等多家電商也紛紛上線使用電子發票,但目前電子發票只能在區域內使用。
然而這樣一個規模日趨龐大、成交額如此巨大的新興市場,卻一直缺乏一個全面和完善的稅收管理體系。2013年2月25日,國家稅務總局簽發 《網絡發票管理辦法》草案,從4月1日起正式實施,被外界解讀為征稅信號。網絡發票自2009年起就已在部分地區試點實施,旨在通過網絡為納稅人提供發票領購、開具、繳銷、取得、查詢等業務。隨后,4月15日,發改委、財政部等13個部門聯合發布的 《關于進一步促進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中也再次提到了電商征稅。
近年來,專家學者對網絡交易行為征稅的建議,不絕于耳。倘若經營同樣的商品,網店不用納稅,價格也會相應低些,而實體店由于稅負高,加上房屋租賃等成本,相應的商品價格也會高些,存在不公平。
對小微電商網開一面
電子商務一般可分為B2B(企業對企業)、B2C(企業對個人)和C2C(個人對個人)三種模式。B2B平臺以阿里巴巴等為代表,B2C以京東、亞馬遜等為代表,而C2C則以淘寶、拍拍等為代表。前面兩者以企業為結算單位,各種稅款按法律法規及時報交,不存在征管盲區。現在的難點是C2C模式,據業內專家預測,一旦對這種電商全面征稅,粗略計算每年將有上百億元的稅款上繳國庫。
支付寶是淘寶商家交易的“必經之路”。通過查詢交易記錄,獲得流水詳單,進而從中收取對應的稅款,是個不錯的辦法,畢竟交易行為一旦發生就無法更改。當然,也會有商家“鋌而走險”,跳過支付寶轉而用銀行卡轉賬,但少了阿里的擔保,安全性會降低不少。
而對電商C2C模式的征稅,雖然是大勢所趨,不存制度上的障礙,也能體現稅收的公平與正義,但C2C模式中,有相當大的比例是小微電商,甚至只能稱得上是個體戶。這部分人主要是失業人員、下崗職工以及致殘的社會弱勢群體,通過網絡銷售平臺作為自己謀生的手段,這部分群體原本就是國家層面與社會照顧的群體。
記者采訪了幾位淘寶賣家,他們紛紛表示征稅壓力很大。在淘寶上買各地區零食的馬庸華表示,“在網上買賣,靠的就是價格低、盈利低來獲取消費群體的,他賣得某巧克力甜甜圈只要5.2元可超市就賣到9.2元,所以價格優勢方面使得我可以維持生計,到時候征稅了,可能就得轉嫁到消費者頭上不然無法盈利,這樣消費群體就會流失一大部分?!碧詫氋u家顏曉瑜主要在網上賣自己做的蛋糕,她表示,因為自己做的蛋糕所以原材料都用得很好,如果征稅了,很多賣家就只能換做蛋糕的材料,將成本轉嫁一部分在消費者身上,自己承擔一部分,可是這對她們這種個人經營的征稅,感覺稅收壓力很大。
據悉,國外在電商征稅方面,大都對小微電商網開一面。業界人士介紹:“在日本,年收益低于100萬日元的網店,不用報稅;而年收益高于100萬日元的,店主要自覺地報稅。另外,給小電商們三五年的暫緩征稅緩沖期,先把B2B和B2C征起來——這沒什么不平衡的,企業當然要多為國家作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