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6月26日訊 6月25日,吉林省工商局在其官網公布,其委托吉林市工商局對轄區內所銷售的品牌服裝進行抽查檢驗結果顯示:共抽檢紡織品、服裝74組,其中不合格21組,不合格率為28.4%(工商部門商品質量抽查檢驗具有一定的針對性,測試結果不代表市場流通商品的總體質量水平)。
本次抽查檢驗采用GB/T 28863-2012《商品質量監督抽樣檢驗程序具有先驗質量信息的情形》和GB/T 16306-2008 《聲稱質量水平復檢與復驗的評定程序》標準,依據GB 18401-2010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T29862-2013 《紡織品 纖維含量的標識》、GB/T5296.4-2012《消費品使用說明 第四部分:紡織品和服裝》、GB/T29862-2013《紡織品纖維含量標識》等備案有效的企業標準或產品明示指標等相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對紡織品、服裝的纖維含量、甲醛、pH值、耐水色牢度、耐酸、堿汗漬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濕摩擦色牢度、耐洗色牢度、起毛起球、紕裂、使用說明等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檢,不合格產品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使用說明不合格。產品使用說明應包含制造者的名稱和地址、產品名稱、產品號型或規格、纖維成分及含量、維護(洗滌)方法、執行的產品標準、安全類別、使用和貯藏注意事項等。吊牌和耐久性標簽是紡織品使用說明的主要表現形式,具有引導和指導消費者合理選購產品、保護消費者的權益、提高企業信譽、促進產品銷售的作用,是用于識別產品及其質量、體現產品特征、反映產品特殊性能和使用方法的重要途徑。
纖維含量不合格。纖維成分及含量不合格情況主要表現為以下四個方面:一是纖維標注不規范,即不符合GB/T 29862-2013 《紡織品 纖維含量的標識》的規定。二是纖維含量實測值與標稱值的偏差超出標準規定的允差范圍。三是標稱的纖維類別跟實測的纖維類別不同。四是不同面料未分別標注纖維成分含量。纖維成分的不同可以影響紡織產品的性能和消費者穿著、使用的舒適度。
色牢度不合格。色牢度是指經過染色的紡織品在加工和服用過程中,紡織品上的染料經各種因素作用(如日曬、水洗、汗浸、摩擦等)而在不同程度上能保持其原來色澤的性能。
pH值不合格。紡織品的pH值是通過測試紡織品水萃取液的pH值來確定的,紡織印染加工中各種印染助劑若未充分水洗或中和,織物上的酸堿度過高,超出人體皮膚pH值適應范圍,會對人的皮膚產生刺激和腐蝕作用,容易引發皮膚瘙癢、皮炎等癥狀,還可能對人體的汗腺系統以及神經系統造成損害。
充絨量不合格。充絨量是指羽絨服裝中填充物的重量,代表羽絨服裝的厚薄。先稱有羽絨填充的服裝總重量,然后將羽絨填充物取出,稱剩余部分的質量,兩者質量之差即為充絨量。按GB/T 14272-2011 《羽絨服裝》標準要求,成品充絨量與明示值的偏差不應小于-5.0%。
起毛起球不合格。織物在實際穿用與洗滌過程中,不斷經受摩擦,使織物表面的纖維端露出于織物,在織物表面呈現許多令人討厭的毛茸,即為“起毛”;若這些毛茸在繼續穿用中不能及時脫落,就互相糾纏在一起,被揉成許多球形小粒,通常稱為“起球”。織物起毛、起球后,外觀明顯變差,表面的摩擦、抱合性和耐磨性也會有不同的變化,降低了織物的使用性能。
吉林省工商局要求自公布之日起,不合格商品經營者應依據公布的信息,停止銷售不合格商品。轄區工商機關要對本轄區市場上銷售的不合格商品組織清查,對不合格商品經營者依法進行處理。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首先應選擇信譽良好的企業產品;其次要避免購買“三無”產品;再者要在選購時慎重看商品標識、合格證,了解商品相關信息是否齊全。此外還要保留好購物小票,作為消費者維權的重要憑證。發現疑似假冒偽劣商品請撥打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電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