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在上述七匹狼購置的房產中,有17處房產是公司使用募集資金購置的。在這些募集資金中,有6處房產為整棟購買。如2009年8月份,公司使用募集資金購買了云南昆明東風西路145號一層至三層。其中,樓下開七匹狼專賣店,面積為581.58平方米,原價為3963.52萬元,同時七匹狼還在樓上購買了1101.4平方米的面積,原價為1876.54萬元。
此后兩個月,2009年10月份,七匹狼又使用募集資金購買的陜西省西安新城區解放路111號房產就是整體購買,其中樓下部分開七匹狼店鋪,面積為440平方米,原值2238.43萬元;此外,還同時購買了樓上433.94平方米,原價為551.9萬元。
此后,時隔一個月,七匹狼又再次出手于2009年11月份同時購買了湖北省武漢青楊十街10棟1層至2層和湖北省襄樊萬達廣場,皆為整體購買。其中,在萬達廣場購置的房產只有一處用來開七匹狼專賣店,另外兩處皆為空置,還有一處為非七匹狼店鋪。
對于樓上的房產,七匹狼表示“用于倉庫、辦公或者宿舍等其它用途”。
記者在七匹狼在披露的公告中發現,公司使用募集資金購買整棟房產的時間最早始于2007年。2007年11月份,公司同時購買了江蘇省南通丁古角內(八仙城二期)2號樓,包括樓上和樓下。但這個房產并為能及時利用起來,對此,七匹狼表示,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30日開設七匹狼店,后由于開發商三期項目建設延期,商圈尚未成型,暫時對外出租店鋪。
這值得注意的是,七匹狼除了使用募集資金用來整棟購買房產外,還多次使用自有資金購買商圈中的房產,但這些房產并未被用來開七匹狼專賣店,而只是用來出租。
有分析人士猜測,公司購買這些商圈的房產而不開專賣店,有提前投資商業房地產的性質。
例如,七匹狼2007年6月份購買的福建省思明區湖濱中路95號至99號106室和103室兩處房產,七匹狼皆未用來開專賣店。對此,公司解釋稱“成熟商圈,商圈內已存在租賃的七匹狼店鋪,暫不適合再開同一品標的七匹狼店”。
試想,如果不是投資房地產,那么,七匹狼為何要在有七匹狼專賣店的同一個商圈內買兩處房產呢。
對此,早有市場人士分析,七匹狼是通過開店為借口募集資金,而實地里則是為進行房地產投資籌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