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奢侈品品牌 Gucci 和美國快時尚零售商 Forever 21 之間的法律糾紛已經持續了數月之久。日前,這場曠日持久的口水戰又迎來了新的篇章。
2016年12月,Gucci 起訴美國快時尚零售商 Forever 21 出售的所有帶“藍紅藍”或者“綠紅綠”條紋圖案的服裝,抄襲了 Gucci 早在 1988年就已經獲得聯邦商標保護的專屬設計。
而在今年早些時候, Forever 21 反戈一擊,在加州中部的美國地方法院向 Gucci 提起訴訟,一方面否認抄襲 Gucci 產品的指責,一方面還進一步請求法院撤銷 Gucci 已經獲得的 9個注冊商標。Forever 21 強調,這些商標項下的裝飾條紋和顏色已經廣泛流行,不再是Gucci獨占的流行趨勢。如果撤銷了這些注冊商標,其所有權問題將不再導致混亂的爭議。
上圖:Forever 21 涉嫌抄襲的款式
Gucci 曾試圖與Forever 21 達成庭外和解,但是在Forever 21 向法院提出訴訟之后,Gucci 決定正式起訴后者,指責Forever 21 侵權和不正當競爭,并要求Forever 21 立即停止銷售相關商品,并作出賠償,但是具體的索賠金額并不清楚。受影響的Forever 21 商品包括一款飛行夾克,一款毛衣和 一款頸鏈,這些商品在Forever 21 的線上和實體店銷售。
Gucci 在加州聯邦法院對 Forever 21 進行了嚴厲的抨擊,指責后者依靠抄襲起家,并表示后者試圖將自己偽裝成受害者,借此來分散他人對于侵權事實的注意力。Gucci的發言人稱:“盡管 Forever 21試圖通過訴訟來恫嚇 Gucci 中止其維權之路,我們仍一如既往地致力于保護知識產權。我們的目標是徹底阻止 Forever 21 繼續盜用 Gucci 和其他品牌的注冊商標和擁有專利的設計。”
Gucci 的發言人強調,Forever 21 的設計是對Gucci 明目張膽的抄襲,他表示:“Forever 21 知道這些注冊商標的重要性,但是卻依然想要讓法庭撤銷他們。這不但會對Gucci 造成損害,也會對其他品牌造成惡劣的影響。我們此舉同時也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讓他們不會因為設計類似而混淆雙方的產品。”
這并不是Forever 21 首次被指控抄襲,這家公司經常性地陷入一些丑聞,例如抄襲運動品牌 Puma 和知名歌手 Rihanna 合作設計的 Fenty 系列的拖鞋,或者是抄襲知名 Hip-Pop 歌手 Kanye West設計的 “The Life of Pablo” 服飾系列。
不過前不久,Gucci 自己也陷入了多起抄襲案件。先是被指責抄襲紐約哈萊姆區成衣大王 Dapper Dan 的設計,又遭到兩名藝術家的抄襲指控。
圖片來源: Forever 21 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