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1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別下發《關于加強棉花質量和市場監管工作的通知》和《關于開展棉花質量監管和棉花市場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強化棉花質量和市場監管工作,使棉花產品質量得到明顯提高,棉花市場經營秩序得到有效治理。
為提高棉花產品質量,嚴厲打擊棉花摻雜摻假、非法收購、加工、銷售等違法行為,維護棉花市場正常經營秩序,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統一部署,近期自治區將組織開展一次全區棉花質量監管和棉花市場專項整治行動。
《通知》指出,此次棉花質量監管和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在自查清理階段(2012年8月20日至9月20日),各地、各有關部門對轄區內棉花收購、加工和經營單位進行全面排查,并逐一登記造冊。在整頓治理階段(2012年9月21日至10月31日),根據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區別不同情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關閉取締、停產整頓、限期整改、行政處罰或依法懲處。停產整頓和限期整改逾期達不到要求的,要依法關閉取締。在檢查驗收階段(201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自治區各有關部門對全區棉花質量監管和棉花市場專項整治行動進行系統總結,并報自治區黨委農辦匯總后報自治區人民政府。